關于開展2023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資料圖片)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充分發(fā)揮基礎研究的戰(zhàn)略支撐作用,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省科技廳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凝練形成了《2023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發(fā)布,請按照要求做好項目組織申報工作?,F就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定位
重大基礎研究項目定位于“鼓勵探索、突出原創(chuàng),聚焦前沿、獨辟蹊徑”,圍繞我省八大發(fā)展戰(zhàn)略和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yè),重點支持研究基礎好、創(chuàng)新實力強的領軍科技人才及科研團隊,圍繞學科發(fā)展前沿交叉、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大需求,深入系統地開展引領性、戰(zhàn)略性和原創(chuàng)性研究,推動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chuàng)成果重大突破。
二、項目類別
本批重大基礎研究項目設置原創(chuàng)探索、指南目標導向兩類,項目下設課題。
(一)“原創(chuàng)探索”類。指遵循科學規(guī)律,聚焦前沿,突出“從0到1”原創(chuàng),引導和支持高層次人才基于思想原創(chuàng),自選主題開展創(chuàng)新研究,培育有望產生重大影響的原創(chuàng)基礎研究成果。重點支持數學、物理和化學重點基礎學科。鼓勵開展跨學科研究,引導學科交叉融合,培育可能產生重大突破的研究方向,重點支持化學與其他前沿學科交叉融合發(fā)展,實現重點領域“領跑”。
(二)指南目標導向類。圍繞學科發(fā)展前沿、全省經濟社會發(fā)展中重點產業(yè)重大技術瓶頸,凝練解決重大科學問題及關鍵共性技術難題,形成戰(zhàn)略導向的體系化基礎研究、前沿導向的探索性基礎研究、市場導向的應用性基礎研究3類指南。詳情請到山東省科技云平臺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系統(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nsf/)查閱。
三、申報要求
(一)指南目標導向類項目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課題指南列出的全部研究內容、考核指標。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3年,實施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課題名稱應根據研究方向和具體研究內容擬定,原則上不允許直接使用指南方向作為課題名稱。
(三)牽頭申報單位是項目實施的執(zhí)行主體,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發(fā)機構等,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條件,管理運行規(guī)范。各級行政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四)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牽頭申報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與所有合作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聯合申報協議須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明確協議簽署時間。課題的牽頭及參與單位不得少于2家,原則上不超過3家。
(五)申報項目研發(fā)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六)項目負責人原則上為項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chuàng)新能力,并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項目研究工作。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
(七)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項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有在研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或山東省重點研發(fā)計劃(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已申報當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山東省重點研發(fā)計劃(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的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以及在省科技廳其他限項范圍內的不得申報(云平臺系統自動顯示)。
(八)鼓勵項目實施與人才培養(yǎng)引進、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申報;鼓勵青年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鼓勵支持受聘于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qū)科學家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項目,全職受聘人員需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證明材料一并提交。
(九)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懲戒執(zhí)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無“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或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十)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自行承擔因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不能更改申報材料內容。
(十一)資助項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發(fā)表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軟件、專利、獲獎及成果報道等,應當注明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資助和項目立項編號或做有關說明。
四、資助計劃
原則上原創(chuàng)探索類每個項目支持強度不超過100萬元;指南目標導向類每個項目支持強度不超過200萬元。申報單位應根據實際需求據實編報預算。立項后,財政專項資金實際資助額度未達到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五、申報方式及時間
(一)牽頭申報單位根據指南要求,整合國內外優(yōu)勢科研資源組成科研團隊,組織申報人員通過山東省科技云平臺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系統(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nsf/)在線填寫申報書。牽頭申報單位要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與核實,在線提交至推薦部門(各市科技局、省直部門、高校、中央駐魯單位)。
(二)課題網上申報、提交截止時間為6月25日17:00,各推薦部門審校截止時間為6月26日17:00,逾期提交無效,并于6月28日前將加蓋公章的項目推薦表(紙質1份)寄送至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郵寄時以郵戳為準)。因系統正在升級,6月2日正式開放,請先行登錄查看指南,并按照系統中的申報模板準備相關申報材料,系統開放后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在線填報。
(三)請課題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避免臨近系統關閉時集中上傳或審核。由于上傳或審核時間問題造成課題提交不上或不全的,由申報單位或主管部門自行負責。
六、注意事項
(一)我廳在項目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項目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各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我廳名譽和損害我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二)根據工作要求,指南內容等附件請登錄省自然科學基金管理系統(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nsf/)查看。指南內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公開傳播,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當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申報資格,并記入科研誠信記錄。
(三)省科技廳直屬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參與項目申報的,應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guī)范干部職工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參與項目申報人員應主動向所在單位及省科技廳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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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250101
附件:
2023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推薦表
附件下載:
2023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重大基礎研究項目推中國科學報薦表.docx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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